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 > > 请问公派留学办理公证时,担保人的收入证明开具日期为一个月前,请问还能用吗?是否必须从新开?

          热线:400-963-5055

          电话:010-57119578

          手机:18911730296

          邮箱:472238540@qq.com

          地址:北京大兴金星西路绿地兴贸中心801

请问公派留学办理公证时,担保人的收入证明开具日期为一个月前,请问还能用吗?是否必须从新开?

请问公派留学办理公证时,担保人的收入证明开具日期为一个月前,请问还能用吗?是否必须从新开?

公证处 在线回答:

您好,可以,请带好本人和2位担保人的身份证、户口簿、2位担保人的收入证明、劳动合同或税单、资格证书、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,以上材料均需原件,由三人同时来我处接待中心办理。


费用说明

 

1、除公证费以外,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有:公证书翻译费、文书翻译费、副本费等。

2、公证书翻译费、文书翻译费价格根据您需要翻译的语种有所差异。

3、副本费根据您所需要的公证书副本份数收取,每增加一本副本收取一份副本费。

特别提示:

 

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严谨、不完整,请根据公证员要求补充证明材料。

可受理的公证处

申请人住所地、财产所在地、经常居住地(具体咨询公证处)。